曝光後的Blog,很快就會「死掉」,不再有生氣,因為我把它丟荒了。
這次,我決定由它永遠活在黑暗中,也許,它才能生存下去!
我是如此的不濟事,想寫出心裡的不快,卻又擔心被說的人看了會翻臉,或自己日夜擔心對方有否看到,甚致擔心本來不知我有寫Blog的朋友會誤闖入來,看了內容,似曾相識,猜到是我......
一定是我想得太多了,發神經!
又會想,內容應否落名字?不落,他日會否連自己也不曉得誰是誰?
其實,我真的很想當我不愉快時,在Blog上可以隨意的大吵大鬧,甚至臭罵我所痛恨的人。又或是寫出最心底的悲傷,不用怕別人知道我仍是放不低傷痛。又或是,假如有一天,我再次暗戀別人,呵......也可光明正大的寫寫心情,多好呀!
Blog呀Blog,你就別介意我把你藏起來吧,我為你好吧了!哈哈.....



